7纯天然绿色饮品 外企违规肆意妄为 一位在洋碳酸饮料公司工作十余年的高管向记者透露,鉴于进口牌号碳酸饮料投资外方在品牌持有、核心原料供应方面的特殊垄断地位和强势作为,一些跨国公司正试图借我国管理机构职能更叠、政策调整之机,通过种种形式,搭上政策的便车,披上合法的外衣,实现多年来一直未能如愿、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谋划。随着中国加入WTO,在中国市场赚得盆满钵满的洋饮料公司不满足于对中国同行的剿杀,甚至连在华企业的中方合资者也不放过,它们假借入世之名,却无视企业起码的公平原则,肆意挤占合资企业的中方利益、牟取单赢。 为此,商务部于2005年11月重申了包括《关于调整进口牌号碳酸饮料管理工作的公告》(即第40号《公告》)等在内的九个有效的法规性文件有效。其主要内容包括:在国家不再对新厂逐一审批的同时,“两乐”须制订发展规划,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组织论证并核准后实施;在国内生产的浓缩液不再进行海关监管,但浓缩液供应仅限于放开限制前已由国家批准的灌装厂和按照核准规划设立的灌装厂;建立浓缩液与成品价格相联系的协调机制,即浓缩液价格与饮料成品售价挂钩,随成品售价的涨跌进行相应的调整。 (联系我时,请告知从企业招商网看到的信息,将获得最优质服务)